[社會變態論] 為何那些善良窮人大多求死,而作惡壞人卻可以終老呢?

假如一個人沒有錢也沒有工作了,那他還能做些什麼?

積極一點的人,可能會想辦法也要活下下去,
在路邊乞討,在公園睡覺想辦法也要撐下去!

消極一點的,軟弱一點的傢伙,可能就會直接求死自殺了...

而那些惡劣的人卻會想辦法作姦犯科,四處去傷害他人,甚至是殺人越貨也在所不惜,
但是,這些這些人卻反而得到社會的資源而可以終老...

為什麼?!
這個社會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,到底是為什麼變得如此變態,
為何殺人幾乎都不用償命,只要關個幾年又放出來可以繼續作惡.

只要不被抓到的話,在監獄外頭,他們可以拼命的偷搶拐騙,殺人放火只為了自己的利益,不管是如何傷害他人都無所謂,
被抓到的話,就開始裝可憐裝無辜裝作在懺悔的樣子,博取司法的同情,想辦法減輕刑罰,
關在監獄裡面,也是不痛不癢的,反正有免錢的牢飯可以吃,免錢地方可以住,反正過幾年出監之後,又是一條活龍!


為何那些軟弱卻善良的窮人得不到社會資源的協助,為了不造成他人更多的麻煩,只能痛苦的求死;
而那些作惡多端的惡人,四處造成他人的傷害,不管被捕與否,幾乎大都可以終老呢?

這個社會雖然處處講求人權,可是幾乎都照顧到壞人,
刑罰輕到一堆犯人總是出獄後又再犯回籠,過幾年沒事又給他們特赦三小的,
而且還一堆人拼命要幫那些窮兇極惡的犯人們免除死刑廢除死刑...
那些重大殺人罪犯,他們犯了滔天大罪,至少都是被判了N個死刑了,
竟然不想送他們死刑,終生關在監獄的開銷竟然還是得全民買單?!

我都受不了也看不下去了...
這社會到底是在講求守法的善良人的人權,還是只特別照顧犯罪者啊?

當今的刑法已經這麼輕微,為何還要更加倡導廢除死刑,社會資源非得浪費在惡貫滿盈的人們身上啊!

社會傷害盜竊事件層出不窮,警力總是不足以取締,監獄人滿為患,酒駕肇事撞死人的一堆,
還一堆人裝好心要爭取廢除死刑,某些執法的官員,還以無執行死刑自以為高尚...

每每看到那些自殺的人們,我都覺得替他們不值,
這個社會有錢可以照顧那些犯罪者,資源用在犯罪者身上讓他們終老,
卻不願意分配更多資源來幫助沒錢的人避免自殺,給他們更多工作機會,給他們些許生存下去的希望...

真是殘酷的社會啊...人權幾乎都在偏袒犯罪者...

等到萬一真的廢除死刑之後,每個罪犯都平白的入手了免死金牌,
這些監獄夠裝那些不死系的犯罪者嗎?恐怕監獄爆量三倍超收也裝不下吧?

這個社會總是有許多人過份主張"犯罪者人權主義",若是依然這麼喜歡炫耀假好心的免除死刑概念的話,
誠懇的建議你們,想辦法再蓋一棟102層的摩天大樓或是世界第一高樓,專門來收容無止無盡的罪犯們,
此舉必定揚名世界,豈不是更能滿足"犯罪者人權主義"者們的中心思想?

假如主張強化犯罪者人權主義者們,
認為你們的資源多到讓自己覺得花不完,想要白養一群犯罪者的話,
只要你們願意自己出錢掏腰包,把目前的警力和監獄再增加五倍的話,
我個人倒也不會一味去反對你們,吐嘈你們不食人間煙火啦!畢竟你們有遠大的理想是好的...

但是若只會嘴巴上喊喊LOVE口號,
實際上卻是得多花公眾資源全民買單來供養那群犯罪者大爺們,就實在是說不過去了...
為何我們大部分人都是奉公守法,甚至很多人沒錢而快活不下去了,卻還得全民出錢幫犯罪者買單呢?
難不成這社會法律制度是偏重在保護壞人權益嗎?

那麼這個社會何時才願意多去維護照料守法百姓們的權益呢?
難道非得搞到像國外治安極差的國家一樣,犯罪者們的武裝槍械火力與惡勢力勝過警察執法單位,
搞到讓小島變成犯罪者天堂才會覺悟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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